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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5 11:29  

一、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二、办学性质:公办综合大学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简介

延安大学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计划”培养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18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4所附属医院,57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与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东新墨西哥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韩国加图力大学开展“2+2”“3+1”本科双学位、 “3+2”本硕连读、“1+X”中美双硕士培养项目;与台湾明新科技大学、世新大学、南开科技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开展短期研修学习项目(半年);与ITERO 18+ 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合作,开展赴泰汉语助教、海外实习项目。

五、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成绩高低、专业志愿先后确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六、学费标准

文史类:3500/

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

医学类:5000/

音乐学、美术学:7000/

视觉传达设计:9000/

舞蹈学:11000/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贫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

邮政编码:716000

咨询电话:18309110037 18709110037

学校网址:http://www.y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yau.edu.cn

九、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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