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
学校现有本科生17183人,硕士研究生3608人,留学生75人;教职工1886人,专任教师1297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416人;学校设有31个职能部门,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1个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1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院士工作站、2个社科名家工作室。
学校合作成立了“延河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红医联盟”和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与69所高校、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开展了2+2双学位、3+1双学位、121双学位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交流项目,学校被列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港澳台招生资格院校。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各专业数学A/B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台湾学测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0个,各专业计划将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考生志愿填报,结合专业培养需求作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备注:根据学校设置,以上专业分布在我校的新城校区和杨家岭校区,具体以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上所述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和能够体现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若无可不提交)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资格造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系统中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2.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届时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另行通知考核等相关事项。
六、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考核表现择优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若生源不足或末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征集志愿补录,具体安排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元/年,人民币)
学费标准:历史学专业4250元;中国共产党历史、汉语言文学专业5350元;化学专业5250元;生物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6420元;临床医学专业6955元。
住宿费标准:850~1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各项其他费用自理。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台湾学测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台湾学测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6-911-2650033。
九、其他
1.新生持《延安大学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接受入学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制的,可商转其他专业。
2.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延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延安大学相关规定对台湾学测高中毕业生进行管理。
5.“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考生所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其他需回当地更换的身份证件暂不作要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在2023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7.本简章解释权归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调整后的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延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911-2650140
传真:+86-911-2650758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https://www.ya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u.edu.cn
电子邮箱:ydzsb@yau.edu.cn